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运第二天一“司机”撞枪口
一客运人员伪造驾驶证被判10日拘留
  • 2012年01月11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月10日讯(首席记者 聂金刚 通讯员 崔永国 王海波) 1月9日上午,东营市交警支队垦利县交管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228省道董集春运交通安全检查站检查过往车辆时,依法查处一辆涉牌涉证违法客运车辆。这名春运启动第二天就往枪口撞的客运司机被依法拘留10日。
  垦利县交管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胥红军介绍,8日东营市春运启动仪式后,垦利县交警开始严格检查春运车辆。9日上午10时30分,执勤民警在检查登记一辆由滨州至东营的鲁E81671号大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的驾驶证有伪造嫌疑。执勤民警见状立即着手调查。经过民警公安网上查询及对比辨认,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男,29岁)使用的驾驶证属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即将该车及驾驶人依法暂扣。
  办案民警介绍,张某驾驶的是一辆21座的客车,由于涉及伪造驾驶证,车辆及驾驶人被当场查扣。不过考虑到乘客的需求,民警马上协调联系了替班春运车辆将乘客及时运送离开现场。
  10日,记者在垦利县拘留所见到了违法驾驶人张某。张某面对大量证据对违法参与春运的事实供认不讳。张某告诉记者,他是2000年在交运驾校学习考出了A2驾驶证,不过由于没有A1驾驶证,无法在车站报班,就于2011年5月份在网上联系办理了一个假的A1驾驶证。从那时开始,本是售票员的他开始有了正式A1司机的驾驶证。
  张某说,9日由于客运车驾驶人头疼,他便驾驶鲁E81671号大型普通客车自滨州开往东营,谁知被交管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违法驾驶人张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4000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