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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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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时许,专案组民警将三名绑匪押回郓城。经审讯,吴某、解某、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三人均是河北衡水人,没有正当职业。吴某与解某平时喜欢玩游戏机,一个月前,二人在游戏厅结识,通过交谈发现彼此在电脑上赌博都输了很多钱,感觉无法生活,想弄点钱花。 半个月前,吴某提出去外地绑架个人,弄点钱花,得到解某响应。由于二人都没有作案车辆,吴某就想到好友邢某有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找到邢某,说明用车原由,邢某应允。 1月3日下午,三人在衡水市一酒店会合,吴某、解某身上各带一把刀子,由邢某驾车窜至台前,途中解某买了三个帽子,两个手机卡,准备作案用。1月4日傍晚,三人开车来到郓城,寻找作案目标未果,便在一小宾馆住下。 5日一早,三人驾车刚从旅馆出来,发现穿着时髦的康某独自一人在路边步行,跟踪十多米远后,将其绑架到车上,向其及家人要钱。 目前,吴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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