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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前小区居民屡被“坑” |
奥尤物业称只负责公共设施的维护 | |
- 201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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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1日热线消息(记者 郑美芹) 9日,府前小区居民赵女士给本报拨打热线电话说,9日晚上她骑车走到小区13号楼附近时,由于天黑加上小区路灯长期不亮,一不小心就掉进了路中间的下水道内,幸好伤得不是很严重。记者在小区发现,该小区现有不少井盖丢失或严重损坏。 9日,记者来到府前小区13号楼附近,看到居民在损坏井盖外围堆放了树枝。由于没有井盖,下水道内堆满了垃圾。据13号楼的李女士称,该井盖已经丢失好几个月了,却一直没有人负责。“44号楼北侧、48号楼西侧的井盖也没了。”从此处经过的王阿姨称。 记者找到府前小区的物业,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合同已到期,现在小区的事务已不在该物业管辖的范围之内,已经移交给了新来的奥尤物业,之所以现在还在此办公是为了收取2011年之前的物业费。 随后,记者在奥尤物业公司见到了负责人李经理,他说,新的物业公司是2012年1月1日刚接手的,坏掉的井盖是在接手之前遗留下来的问题。对于小区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合同上写的很清楚,都不是物业管辖的范围,不过他们会尽快找府前小区业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协商此事。 10日,记者再次来到府前小区奥尤物业,负责人称,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属于市住建委管,物业只是负责后期的维护工作。“如果以后市住建委把小区所有公共设施交给我们管理,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李经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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