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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7艘船舶被取消营运资格
  • 2012年01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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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2日讯(通讯员 赵秀来 记者 吕增霞) 为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近日,东营市港航管理局深入开展水运企业资质核查工作。3家水运企业和3艘船舶被责令限期整改,7艘船舶被取消营运资格。
  据悉,本次核查范围包括东营市辖区内43家水运企业和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共计115艘船舶和6座浮桥。核查内容主要涵盖企业及其所属船舶的经营资质,企业对所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危险货物的仓储、装运和管理,港口设施的建设许可、规划、环保、消防等情况,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仓储等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等。
  对检查不合格的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营运资格。本次核查共有7艘船舶被取消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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