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商部门约谈23家商超负责人
“快过期食品要设专区销售”
  •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 【PDF版】
  工商执法人员正在超市内检查饮料促销专区。本报记者 李倩 摄
  本报济宁1月16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裴中华) 春节临近,为了避免临界食品隐身促销商品之中,损害消费者利益,16日,济宁市工商局召集全市23家大中型超市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经营单位把好商品质量关,开辟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
  商超开辟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销售,并向消费者醒目提示;及时检查清理过期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16日记者看到,工商部门与23家商超签订的食品安全监管告诫书上,共列明了19条细则。“我们一直都有临界点食品专区,现在又专门设置提醒系统报表,对食品的出厂日期及时提醒。”大润发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对销售情况每天都有预估量,很少会积压商品。“一般保质期短的7天内下架,24个月保质期的提前3个月下架,这些都是超市销毁,厂家再反差价。”
  16日,记者走访城区商超发现,银座和大润发目前都已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区”。“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二的食品就已经开始促销了,在设置的专区内降价处理,提醒顾客商品即将过期,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超市营运部部长宋茂礼说。
  “商场里每天都有很多促销,真不知道哪些是厂家促销,哪些是‘隐身’的快过期食品。”16日,一位在商场乳制品专柜挑选牛奶的市民说,其实消费者对于快过期食品没有什么成见,就担心新鲜的、快过期的掺和到一起,如果不仔细看生产日期,买回去很容易过期浪费。设立专柜销售,市民就可以放心消费了。
  “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是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工商部门应该尽力去规范食品经营和商品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济宁市工商局副局长杨福雪说,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把行政约谈扩大至县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