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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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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在奎文公安分局,记者见到了两名嫌犯丁某和孙某。在交谈中,两人告诉记者,他们寻找作案目标,有自己的一套准则,“三种情况,我们不偷”。 “有小区保安的不偷”。丁某告诉记者,他们出门寻找作案目标,从来不进入有保安和门禁的小区。“有保安的小区,进去不方便,而且偷完以后,万一报警器响了,我们也不好撤退。” “低档车不偷”。丁某说,他们的目标是中高档轿车,对于低档车,即使停在路边,他们也不屑一顾。“快过年了,一些人都忙着走访,车里会放一些值钱的东西甚至大量现金,而高档车里面的东西都比较值钱。低档车就没必要偷,里面基本上没什么东西。” “报警器响的不偷”。孙某表示,他们在路边挑好下手的车辆后,就上前用螺丝刀撬开玻璃或者直接用砖头砸开玻璃,在此期间,只要轿车的报警器响,他们就不会继续偷。“即使这个时候已经砸开玻璃,拿了东西就能走,我们也不会冒险。” 本报记者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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