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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路段设咨询投诉点
运管处多措施严管春节期间出租车乱涨价
  • 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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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6日讯(记者 袁沛民 通讯员 朱琳) 春节将至,枣庄市运管处采取设立“出租车市场整治联合执法暨咨询投诉点”等方式,确保出租客运市场的春节稳定,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据了解,对于春节期间出租车擅自涨价的问题,运管处将在出租车主要停靠点和主要路段设立“出租车市场整治联合执法暨咨询投诉点”,现场设置宣传牌,每个投诉点联合执法人员至少保持3名,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晚8点。
  据了解,运管处公开各区(市)运管机构的监督投诉电话,保障24小时接听畅通,春运期间工作时间内,城区内市民现场举报并要求执法人员到场的,保证20分钟内到场;所有市民举报,在两天之内反馈答复;市运管处转办的举报投诉,在三天之内上报调查处理结果。
  同时,枣庄市运管处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节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着力开展了出租车乱涨价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在各区市驻地也都设立固定和流动的巡查点,广大市民可以按照运管处公布的举报电话及时举报,运管处将随时查处。并与各区(市)交通运输局与出租车企业签订《春运期间出租车规范经营责任书》,明确目标、要求、措施和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确定今年春运期间出租车管理的任务目标为“四个不”:不涨价、不拒载、不甩客、不强行拼客。客运企业组织每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向其写出《春运期间出租车规范经营保证书》。《保证书》必须随车携带、随人携带,以示警示,以备查验。做好服务质量监督卡的清理和核发工作,无符合规定的出租车服务质量监督卡的,不得驾驶出租车。
  另外,为了加强宣传引导,市运管部门印制了《致广大市民和出租车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运管人员带领出租车企业人员上街发放。还在各汽车站、各出租车企业大门口、出租车集中停靠点及主要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宣传出租车整治的措施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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