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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52天活给22天的工钱? |
厂方回应:答应的活没干完,工资不给结算 | |
- 2012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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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月17日讯(记者 侯书楠) 17日,荣成市一市民袁某拨打本报热线,说自己的母亲孙某在村里干了52天活,本来说好一天给50元钱,而最后到账仅1090元,欠发1500多元,这让他们很气愤。 据袁某介绍,他和母亲家住荣成市成山镇唐家庄村。去年5月份,还在外地上大学的袁某因上呼吸道患重病并引发胃病,不得已休学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后,袁某病情不见好转,于9月份动了手术,其母亲便在家照顾他。“妈妈照顾我生病,就不能上班了。我妈妈6月份开始,在村里的先发养殖厂做临时工。工作前说好每天工钱是50元,下半年我妈妈上了52天班,应该发2600元,但是一个礼拜前发工资,她才拿了1090元钱,还欠那么多。” 孙某拿到这点钱,觉得不对劲,便去养殖厂讨要说法,然而厂方却拒绝给她再多发工资。 随后,记者联系到养殖厂的保管员,他说,养殖厂主要雇人夹海带苗,属于技术活,孙某不会做这些,只是负责收苗并检查一下,“她的事情我们了解,当时跟老板反映了,但是我们在用她之前已经提前说好了,如果不干完全部的活儿是不结算工资的。老板认为她没有干完活,所以就给了她这些钱。”据保管员介绍,孙某常年在厂子里干活,一般半年结算一次工资,之前的工钱都结算了,只有去年7月份以后的工资因工时问题不是按照50元/天结算。 孙某承认她常年在养殖厂里工作,但对于所发的这点工资仍有质疑:“怎样才算干完活呢?52天的工作都是有记录的,凭什么工资标准却跟别人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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