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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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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5日讯(记者 袁沛民 通讯员 孙华) 春节期间,市中区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发放各类补助金、救济金共计2700万元,帮助34000多名困难群众度过春节。 据了解,在此次发放的各类资金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00万元;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324万元;提高了1至4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后的护理费标准为枣庄市最高,发放各类抚恤定补资金460万元;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补贴3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补贴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补贴360元的标准,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909万元;市中区启动价格上涨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每人107元和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52元标准,发放了价格补贴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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