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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区片非住宅房屋征收启动
两天共计19户产权人交房
  • 2012年02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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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8日讯(通讯员 张景雪 牟美宇 王洋 记者 孙芳芳 苗华茂) 自2月7日起,胜利区片非住宅房屋征收正式启动。记者从胜利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了解到,两天来已经有19户非住宅产权人交房。而前期进行的住宅房屋征收,交房群众已经达到3352户,占总数的94.8%。
  8日早上8点,指挥部就迎来了第一批前来交房的产权人。工作人员审核完相关材料、建立档案,然后抄录水、电表等数据并查验房屋,办理房屋交接单,被征收人在上交旧房钥匙以及水、电费用等结算清楚后方可领取交房顺序号。 
  记者从指挥部了解到,被征收人按交房的先后顺序选择最相近的价值区位的安置房,面积达到立体切块安置的按立体切块安置。此外,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与之商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由财务审核部门审核签字、付款。 
  在补偿方式上,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根据房屋用途的不同,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停产停业补偿,其中生产、仓储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30元/㎡;办公、公益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40元/㎡;商贸、服务类房屋按房证建筑面积每月50元/㎡。同时,被征收人在签约期搬迁交房的,可以至少10000元的速迁奖励。 
  胜利区片共有居民3765户,其中住宅3535户,非住宅230户,是目前全市居住居民最多、改造范围最大、各类问题最集中、最复杂的棚户区。2009年4月正式成立胜利区片改造项目指挥部,着手开展入户评估及调查摸底等基础性工作。期间开展了《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对外征求公众意见;完成了规划方案审批、异地安置房源、入户征求意见等一系列至关重要的问题。最终于2011年8月2日正式对外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项目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该项目成为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市乃至全省启动最快的房屋征收项目。 
  胜利区片非住宅房屋征收自2月7日正式启动,2天时间共接受非住宅产权人交房19户。前来指挥部咨询非住宅房屋征收的群众络绎不绝,不少非住宅产权人已与指挥部达成交房意向。工作人员特别提醒被征收人前来办理手续时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产权人是单位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非住宅房屋签约奖励期限为2月7日到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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