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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粮农补贴每亩提至100元
预计本月15日前发到1500万户粮农手中
  • 2012年0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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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9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海红 季正亚) 从省财政厅获悉,2012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发放工作已于近日启动,对种粮农民每亩补贴100元,预计2月15日前将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据介绍,我省对种粮农民每亩补贴标准逐年提高,继2010年、2011年先后跃上80元、90元台阶后,今年达到每亩100元,包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两项。在此基础上,对种植小麦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再给予每亩10元的奖励。
  自2004年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以来,我省积极健全完善补贴机制,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年度补贴总额由2004年7.36亿元,增加到今年的65.89亿元,年均增长31.52%,补贴数额实现了“九连增”。
  据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积极支持农民春耕备耕,省财政厅早准备、早行动,筹措的65.89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已于近日全部下拨。
  为尽快发挥补贴资金效益,提高发放效率,省财政采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种粮大户奖励三项补贴“合并发放、一次兑付”的办法,基层财政部门将采取集中办公等方式,调动多方面资源和力量,力争2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全省1500万户粮农手中。
  2月1日起,省财政厅还启动了周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市、县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今年继续运用卫星测绘遥感技术监测小麦种植面积,进一步提高统计准确性,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以及补贴金额全面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补贴资金要确保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挪用或用于抵扣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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