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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通过高新复审税收优惠继续享受三年
  • 2012年0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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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9日讯(记者 李园园) 9日晚间,龙源技术发布公告披露,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3年内享受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据了解,2008年龙源技术便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原定3年到期复审。2011年,公司积极开展复审工作。9日,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这意味着公司已通过复审,有效期为3年。 
  根据规定,龙源技术将连续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日,龙源技术收于42.7元,涨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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