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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才是有失公平
  • 2012年0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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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凯
  每个人能力不均,在按劳分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能力应该影响收入——能着多劳,多劳则多得,这是不变的真理。如果从一开始就明码标价,告诉你工资是多少,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伪善的“一视同仁”,实质上就是一种不公平,明码标价淹没了参差不齐的个人价值,也使得进步的空间大大缩水。
  明码标价的情况有两种,如若标价高,短时间内会很高兴,但慢慢难免沉溺安逸,不思进取,套用“温水煮青蛙”的理论到这里,颇为受用;反则标价抵,则有可能让你丧失工作的动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很显然的问题,连最起码的消费吃穿都紧巴的收入,又怎能让他为工作全力以赴?两种情况既然都不能让员工如愿,何不给他们一个既能满足目前现状却又有所期盼的薪水呢?
  我们反其道而思之,老板没有告诉你实际工资能到多少,而只告诉你至少多少,或者按照你的能力应该能达到很高,你会不会感觉很有动力?有时候,一种“零到正无穷”的工薪制度才会让你有为之奋发的动力,因为你永远有可能拿到比今天更高的薪水,而且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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