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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改气机动车下月实施管理新规
不贴电子标签不给加气
  • 2012年0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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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 贺鸿 王衍) 随着油价连续攀高,越来越多的机动车车主选择燃气动力代替汽油和柴油,从而节省开支。自3月1日起,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燃用天然气的机动车实行标签化管理,对于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机动车,加气站将不予为其充装天然气。
  记者在德州市湖滨中大道附近一家加气站了解到,该加气站已经安装好“气瓶专用标识”电子标签的检测设备,自3月1日开始,将对前来加充天然气的机动车进行标签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为其加充天然气。就目前加充天然气情况来看,“油改气”私家车越来越多,但出租车和公交车仍占大多数。
  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气瓶专用标识”将以电子标签代替纸质标签,从而提高防伪性。电子标签内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加气站可以通过电子标签了解机动车相关信息,并通过终端设备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从而杜绝非法改装、无证充装、超检验周期使用等违法行为。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从3月1日开始,将对全市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其他社会车辆共计5万余辆以天然气为动力的机动车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实现对机动车用气瓶改装、登记、充装、使用和检验等环节的全方位监管。对于未粘贴“气瓶专用标识”电子标签和扫描信息不符的机动车,加气站将不予为其充装天然气。

返乡上学
  2月12日,德州火车站内,两名小学生跟随家人准备乘车,回家上学。
                本报记者 马志勇 常学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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