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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婴儿遭遗弃众人相助终平安 |
法律人士称,可追究弃婴父母遗弃罪 | |
- 201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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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14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陈爱霞) 出生刚7天的早产儿被遗弃在村口,被冻得浑身发紫,危在旦夕,经医院奋力抢救,终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婴儿父母至今未找到。法律人士称,遗弃婴儿可构成遗弃罪,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月13日从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传来消息,几天前危在旦夕的弃婴已脱离危险,正在逐渐恢复。丹阳派出所民警听到消息后,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 原来,2月3日12时许,丹阳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丹阳办事处武寺村西头发现一名弃婴。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弃婴正躺在路边,由于当天气温低,而婴儿只裹着一个小薄被,嘴唇已经发紫。民警立即将棉袄脱下裹住婴儿,将婴儿放入车内。 经了解,当日12时许,一辆出租车从武寺村路过,一对夫妇从车上下来将一团东西放下后就走了,待村民赶到这里后,才发现是一名婴儿。 民警将婴儿抱至派出所后,为婴儿买来奶粉、奶嘴、尿不湿等用品,但婴儿一直在哭,喂到嘴里的奶粉也喷出,反复喂奶婴儿仍喝不进去,民警当即决定将婴儿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经医院检查,婴儿出生7天左右,是早产儿并且在寒冷的天气外待了一段时间,有缺氧现象,生命危在旦夕,需要立即留院进行观察治疗。为防止发生意外,派出所安排民警与协勤交替在医院进行不间断看护。在此期间,民警联系到菏泽市福利院,将婴儿移送至牡丹区中心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2月13日,终于从医院传来喜讯,婴儿脱离生命危险。 法律人士指出,此类事件发生后,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找到遗弃儿童者后,可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规劝其领回孩子;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遗弃儿童者可构成遗弃罪,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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