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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捡到三万元毫不动心 |
菏泽三市民通过警方帮助将其物归原主 | |
- 201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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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主高宗良拿到失而复得的巨款后,连连道谢。 刘庆朋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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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15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刘庆朋) 14日中午,菏泽曹县一单位的三名职工在饭馆吃饭时,发现桌下一蓝色帆布包里装有29800元现金。担心失主着急,三人紧急求助警方,最终物归原主。 2月14日12点多,曹县电业局魏湾供电所职工韩宪章、李作富、任风周三人来到曹县汽车站附近一饭馆内吃饭,等他们吃完饭正要离开时,忽然在脚下发现了一个蓝色帆布包。三人将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及银行卡、消费卡、身份证等物品。三人等了半个多小时后,仍不见有人来找,于是想到找民警帮忙。 曹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的民警在三人的要求下,将包打开,对里面的物品一一进行了清点,发现有现金298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民警根据包内一张名片,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失主高宗良。 原来,当天上午,高宗良从菏泽来曹县出差,中午请一位朋友吃饭时,将装钱的包遗忘在了餐桌下面。下午,高宗良赶回曹县接过失而复得的财物时,当即拿出500元钱表示感谢,但韩宪章等三人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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