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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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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15日讯(记者 李德领) 15日,菏泽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2012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完成74780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63580名农村妇女增补叶酸任务。 据了解,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确保孕产妇无特殊原因全部住院分娩;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做好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按照《山东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县区卫生局与2012年6月底前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所有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卫生局将于2012年8月底前对县级以上助产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凡是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助产机构,一律取消助产技术服务资格。 此外,菏泽还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督,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行为。履行计划生育部门职责,依法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实行定点凭证引产制度,严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配合产前筛查工作,尽快在全市建立产前筛查工作市、县、乡三级筛查网络。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四种疾病和听力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工作,并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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