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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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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钦国
笔者到小区附近一大型超市购物,超市正对剃须刀进行促销,就买了一个,超市还赠了四节五号电池。 回家试用时,装上超市赠送的电池后剃须刀发动不起来,开始以为是剃须刀的问题,就到超市更换。服务人员换了电池一试,剃须刀没问题,是电池的问题。笔者说电池是超市赠送的,质量上应该有保障吧,就当着服务人员的面再次装上了超市赠送的另两节电池,剃须刀还是没动静,笔者就要求对方更换四节电池。国家已有相关规定,对赠品也应保证产品质量。服务员说更换可以,但包装不能损坏,因为包装损坏了,他们没法再赠了。这就出现了一个两难现象:要想检查电池是否有效,就得撕开包装,可撕开包装后就算质量不行对方也不给更换,这不是“忽悠”人吗? 既然超市想让利消费者,主动给予赠品或优惠,就不妨拿出诚意来,保证赠品质量,而不能用假冒产品“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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