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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欠款非法拘禁并电击欠债女子
男子讨债“讨来”刑事拘留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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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方宝钢) 债主偶遇欠债人,为了防其逃跑竟然采用非法拘禁的方式逼其还钱,在非法拘禁期间,嫌疑人采取电棒电击、轮番殴打等方式逼受害人写下10万元欠条。案发5天后,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女儿被人囚禁
母亲报案求救

  据海滨分局办案民警介绍,2月13日下午1时许,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刑侦大队接到一位女士报警称,她的女儿两天前带回两名做生意的男性朋友,因为工作比较繁忙准备在家中暂住几天。13日,她才得知实情,原来女儿被他们囚禁于东营区牛庄镇数日,之后,又被带到自己家中软禁,想借机骗取更多的现金。
  由于两名男子轮番盯人已经疲惫不堪,逐渐放松了警惕心,报警时这两名男子正在她家中睡觉。刑侦民警立即出击,根据报案人讲述的具体位置将正在熟睡中的两名嫌疑人孙某(男,24岁,东营市利津县人)、段某(男,20岁,东营市东营区人)抓获。
遇“失踪”欠债人
拘禁殴打加电击

  经民警了解,债主孙某在2009年4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受害人刘某(女,38岁,东营市河口区人),并在刘某投资将有丰厚回报的承诺下借给她两万元现金,但是在投资入股半年之内不但没有任何回报,甚至刘某本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2月9日晚上7点,孙某无意间在东营市青岛路一家宾馆楼梯上与刘某不期而遇。为了防止刘某再次“人间蒸发”,他立即打电话叫来两个朋友段某和王某,将刘某强行带回了自己位于牛庄镇的住处。
  在牛庄镇的住处内,嫌疑人通过殴打和恐吓方式逼迫刘某写下十万元的欠条后,2月10日凌晨还将其带到荒野采取冷风吹、电棒电击、轮番殴打的方式让刘某讲出还款具体时间。无奈之下,刘某只得翻着电话本逐个打电话借钱。2月11日上午,刘某将筹集到的两万元现金先给了孙某,并承诺剩下的欠款回父母家中想办法要出。
  11日下午,孙某和段某带着刘某回到其位于河口区孤岛镇的家中。刘某对父母说,这两个男子是自己生意上的伙伴,需要在家里暂住几日。刘某接连几天跟家里索要现金,引起了刘某母亲的怀疑。在母亲的追问下,刘某哭诉了自己被非法拘禁的事实。刘某母亲这才打电话报了警。
讨债方式跑偏
讨来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审讯中孙某和同伙段某对非法拘禁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孙某在审讯中还表示,他和刘某的经济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财,自认为所作所为是合情合理,甚至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段某在交代作案过程时表现得更加无知,自认为是为了帮助朋友,没有从中谋取任何利益,完全是正当和正义的。
  民警表示,孙某和同伴都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事实上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电击摧残等方式都是触犯了法律。寻求正当权益是必要的,也是法律支持的,但不能够以违法犯罪为代价,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截至2月16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和同伙段某被海滨分局刑事拘留,而案件的另一名嫌疑人王某正在缉捕中。
  据办案民警分析,在牛庄期间刘某因为被昼夜看管所以一直没有机会报警,但是刘某回家后应该努力寻找机会报警。“很多受害人在开始就感觉自己亏欠别人,不敢或羞于报警所以才导致了事态进一步发展。”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人在遭受到他人的非法拘禁和侵害时,都一定要敢于创造机会报警,否则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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