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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贴小广告最少罚百元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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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2月16日讯(记者 王鹏 通讯员 赵为民 李进) 15日,泰城一男子在泮河大桥附近公交站牌张贴广告时,被城管执法队员逮个正着,受到100元处罚。
  15日上午9时许,泰安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泮河大桥附近时,发现路边市政设施上有刚张贴的红色招生广告,督查人员迅速查找,在光彩大市场附近看到一青年男子正在往公交站牌张贴广告。执法队员取证后将该男子抓获,并当场缴获未张贴广告500余份。
  经调查得知,该男子被某广告公司雇来张贴广告,一天50元张贴500余份广告,没想到刚贴几张就被执法队员抓获。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依法对他进行教育,并罚款100元。
  据了解,为优化市容环境,泰安市城管执法局成立督查队伍,加大对乱喷乱涂、乱贴乱画等违法行为清查、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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