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郑兴民 李秀英) 东平居民赵先生,碍于个人情面为老板顶名贷款,不料老板人间蒸发,欠下79万元贷款,只能由他负担。 近日,东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赵先生报案,称老板以他的名义办理79万元贷款后逃之夭夭。赵先生说,他一直在老板李某的公司上班。2008年6月份,李某以给工人办理养老保险为由,收取赵先生等多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却不让本人跟着去办理。直到2009年夏天,李某让赵先生等6人去银行办理转贷手续,他才知道李某以他的名义从银行贷款10万元。 因为赵先生与李某是亲戚关系,又跟着李某干活,碍于情面,在李某拍胸脯承诺下,他默许了李某的行为。贷款由李某所用,利息也由李某还,赵先生没有经手。2011年11月份,赵先生名下10万元贷款到期,李某通知他重新办理贷款手续。但当年12份李某突然不知去向,利息也从未按时归还。经查,除该笔10万元贷款外,李某还让赵先生以自己的名义,为另外两人担保贷款69万元,但所有贷款均为李某所用。面对巨额欠贷,老实的赵先生追悔莫及。 民警表示,顶名贷款的背后,是个别人因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而误入的陷阱,给自己带来风险,也给金融机构带来危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