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缺钱花偷走朋友包,虽然贪心却不识货
他把十万元的包扔进垃圾箱
  • 2012年02月18日  作者:
  • 【PDF版】
  ◥被嫌疑人扔掉的价值十万元的手提包。   本报记者 戴伟 摄
    本报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杜彩霞
  22岁的吴某偷走朋友的手提包。17日凌晨,他被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民警抓获。但吴某万万没有想到,失主告诉民警:被吴某扔进垃圾箱的那个黄提包是世界名牌,价值十万元。
  朋友的朋友
  2月13日晚上,省城女青年小霞(化名)在泉城路逛街,并与朋友张某相约在恒隆广场一同吃饭。前来赴约的除了张某,还有一个长相帅气的男青年吴某。
  “他是我刚通过网络认识的,感觉人还不错。”于是,张某就带着吴某一同前来。
  吃完饭后,三人一同顺着楼梯往下走,边走边逛。当行至四楼,不爱说话的吴某突然提出要为小霞拎包。
  无论张某还是小霞,都没有怀疑吴某这个绅士的举动,可实际上吴某却另有他想。
一时的贪念
  “他觉得小霞像个有钱人。”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刘诚告诉记者,吴某今年22岁,从2009年至今无业,他说自己缺钱,很多东西都买不了。
  见小霞逛的都是名牌店,出手大方又不问价钱,一旁跟随的吴某动了歪念,盯上了她手里的黄提包,“我看她包里有不少现金和两部手机。”
  四楼、三楼、二楼,从帮小霞拎包开始,吴某就一直在寻找机会开溜。逛至一楼一名牌店,见小霞、张某正仔细挑选手表和腰带,吴某在店门口咳嗽了一声,装作要吐痰的样子,随即出了店门。
  监控显示:三人进店后不到20秒,吴某独自拎着包,一路小跑出了商场后,在黑北路拦下一辆出租车后一去不返。
垃圾箱里的名包
  2月17日凌晨,在接到报警几天后,泉城路派出所民警在东关大街附近一网吧内,将涉嫌盗窃的吴某抓获,“当时他身上的现金不超过十块钱。” 
  小霞的提包内,有两部总价一万多元的手机和六千元现金。“两部手机被他卖了两千元。”民警告诉记者,仅仅两天,吴某就将八千多元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至于那个黄提包,吴某说,他在二七南路附近下车后,将提包随手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回到吴某所说的现场,民警并未找到那个黄提包。17日上午,泉城路派出所的民警又按照分局“赃物必追”的原则,沿二七南路、大纬二路四处找寻,并最终在一名夜班环卫工那里找到了小霞被盗的黄提包,“有人三毛钱一斤收这个。”
  而小霞说:“这个黄提包看似不起眼,却价值近十万元。”
吴某的命运
  小霞告诉民警,包是世界名牌爱马仕的,是她朋友一年前从香港免税店带回来的,没有发票,收据上价格近十万元人民币。
  吴某没想到扔进垃圾箱的黄提包如此值钱。更没想到,当他伸出贼手时,自己的命运与这个黄提包联系在了一起。
  如果小霞被盗的黄提包价值确实的话,那么吴某的盗窃数额将属于特别巨大,法定量刑在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峰告诉记者,盗窃数额并不会因为嫌疑人的不知情而不计算在内。尽管民警帮助失主追回了提包减少了损失,加之吴某又是初犯,有可能减轻处罚,“关键是黄提包的真伪”。
  据民警介绍,小霞被盗的提包、手机等物品已被送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定价。目前,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