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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重度残疾人医保待遇
  • 2012年02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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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
  因重度残疾无法参加工作,不少残疾人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而城镇居民医保只能享受住院费报销优惠政策,且门规病种只有7种重大疾病,比起城镇职工医保规定的35种病种差得太远。“希望在普惠基础上给他们特惠。”18日下午,省政协委员、济南市残联理事长刘书笙在分组讨论时为残疾人争取权益。
  刘书笙表示,重度残疾人多为无就业能力的弱势群体,绝大部分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只能享受住院费报销优惠政策,对于门诊治疗费这种常见病支出费用却不能报销。所持医保卡也不能刷卡拿药,在非住院治疗的常见病就医中起不到任何作用。
  此外,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门规的病种只有7种,且都是重大疾病,普通病种没有纳入其中。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办理门规的病种有35种,其中许多病种恰恰是重度残疾人的常见病,如糖尿病、脑梗塞、股骨头坏死病、骨关节炎、脑萎缩等。
  刘书笙建议,希望考虑到重度残疾人群体的实际需要,结合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普惠加特惠原则,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门规病种,由政府牵头,责成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使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等待遇。
    本报记者 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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