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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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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董斌) 17日起,东营区城市管理局胜利中队对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制,将队员分成三组,制定组内的队员每人有固定的管理区域,负责本区域内的市容风貌、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并规定时间进行评比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胜利中队“城管之星”称号,并兑现相应的奖惩。 胜利中队队长武华介绍,凡是在工作中对执行“工作制度”不力或者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影响的,按照《东营区城市管理局问责办法》进行问责。每季度按要求进行一次执法工作状况分析和调查,并写出自查报告,中队考核小组对城管队员按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成绩优秀者将获得胜利中队“城管之星”称号,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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