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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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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徐晓) 2月3日,齐河县消费者景女士到某照相馆冲印其外出旅游拍摄的照片。与店员一起在电脑上确认哪些照片需要冲印后,景女士离开照相馆去办事。之后照相馆称内存卡有问题,无法正常读取照片。景女士认为,拍照时相机一切正常,自己还和店员现场确认了照片,照片应是店员操作不当丢失的。 工商局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经过认真调查,并咨询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是景女士走后,照相馆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照片的丢失。最终经过调解,照相馆一次性赔偿景女士损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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