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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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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21日讯(记者 孔红星) 近日,滕州市农村“四荒”综合治理工作会召开,对尚未能得到有效治理和开发的6800多公顷“四荒”进行了规划,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四荒”完成使用权转让并得到全面治理。 据了解,“四荒”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滕州市人多、地少,水资源相对紧缺,对“四荒”综合治理,既能增加农业用地面积,又能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充分发挥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功能,改善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滕州市有6800多公顷的“四荒”面积,治理开发任务还相当繁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加强农村“四荒”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四荒”治理开发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主要目标,合理安排农、林、牧、渔各业生产,开展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旱涝碱沙荒综合治理。 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四荒”完成使用权转让并得到全面治理,到2020年,“四荒”资源治理开发进一步规范,宜治理“四荒”基本得到治理,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四荒”资源生产力显著提高,综合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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