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颁布实施全民健身五年计划 |
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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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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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21日讯(记者 白雪岩)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建设“幸福新枣庄”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枣庄市政府印发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规划中提到,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5%,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根据计划提出的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要求,今后枣庄要在各区(市)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设置群众喜欢、广泛参与的比赛项目,推进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实现学校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和公共体育场地向学生开放;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另外,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新建居住区和新型农村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同时,要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典型示范,到2015年,建成2至3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健身营地。在每年“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以传统武术运动、健身秧歌、体育舞蹈、龙舟大赛、舞龙舞狮、清明登山、元旦长跑、妇女健身展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全民健身五年计划明确指出了今后五年的任务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符合市情、组织完善、设施齐全、活动丰富、覆盖城乡的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健身素养普遍增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5%。青少年体质进一步改善,推广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健身场地设施明显增加,到2015年,各区(市)建成相应规模的多功能体育中心,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300个健身苑,全市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率力争达到50%,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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