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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农副市场销售有了“发票” |
一旦出了问题,消费者可直接凭单据找到销售方 | |
- 2012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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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2月23日讯(记者 冯琳 冯砚农 通讯员 林永波 王宝玉) 近日,荣成市共投入4.2万余元制作了660余块统一样式的农副产品实名销售信息标示牌,印制了大宗销售凭证发放到经营业户手中,建立起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据了解,荣成市是全省目前唯一一家实行农副产品实名销售制度和手撕式销售凭证制度的城市。 “过去只有在超市买东西才给开小票,现在好了,在市场上买肉人家也给开购物小票。这上面还写着摊主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呢,以后咱们老百姓买肉更放心了。”19日,在荣成市北大街农贸市场一肉摊前,刚买完肉的刘全喜先生拿着手中的购物小票高兴地对记者说道。 记者看到,刘先生所说的购物小票是一种手撕式销售凭证。该凭证借鉴客运车票的设计模式,分存根联和客户联两联。每一联上面都有编号、日期、经营者姓名及面值等内容。 经营者事先填好购物凭证上的相关信息即用即撕,存根联由经营者留存,客户联撕给消费者。如果经营者所经销的生肉、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销售凭证上的信息直接联系到经营者本人,是群众维权的有力证据。 除了手撕式销售凭证,记者还发现市场内的摊位前都摆放着一块醒目标示牌。上面详细标注了商品的相关信息,“品种:甜宝草莓 价格:14元/斤 产地:荣成市崂山街道雨夼村 经营者姓名:王泽明 举报电话:7560315”。 荣成市工商部门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这个“牛鼻子”,不断强化农贸市场开办方的管理责任,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页等形式,组织辖区122名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和230余户农副产品经营户系统学习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条例》,确保农产品实名销售制度落到实处。 此外,荣成市还实施了农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制度,成立了由工商局、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不定期深入市场执法检查,对农副产品质量和实名销售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力保证了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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