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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爬学校院墙触电致残
墙头上“肇事”变压器归属不明,家长索赔遇阻文/片本报记者岳茵茵
  •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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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手被电击致残的小兵仍躺在医院里。
  ◤小兵的姑姑说这就是电伤孩子的变压器。
   济宁市鱼台县罗屯乡沈集小学13岁小学生小兵爬上学校墙头捡羽毛球时,被墙头上方10千伏的变压器击伤致残。如今事发已40多天,因变压器归属不明,小兵的父母不知该向谁索赔。
  变压器就在院墙上
居民称真不安全

  2月26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病房,见到了小兵和他的父亲闫先生。小兵的双手缠着绷带,左手拇指和食指已经没有了,右手无名指也被截去。闫先生介绍,1月12日下午,他突然接到孩子学校校长打来的电话,说小兵在学校被电伤了。“我到了现场看到,儿子在地上躺着,两只小手都黑了。”
  2月27日,记者来到沈集小学。在小兵家人的带领下,记者在学校院墙外看到了电击孩子的变压器。它现在仍位于学校院墙的北墙上方,底座就建在墙头上。上面写着“10KV、沈集供水站配电变压器”。记者爬上墙头往学校内看到,墙上挂着“禁止攀爬”的警示标志。有居民对此说,这个变电器放在这儿真是太不安全了。
  据当时和小兵一起打球的明明介绍,那天下午他和小兵去学校查成绩但没查到,于是两人就在操场上打起了羽毛球,羽毛球落在了墙头上,正好在变压器旁边。“小兵踩着垃圾箱爬上了墙头走到变压器旁,一手扶着电线杆一手捡球。”明明说,就在这时他看到小兵被电击中了,手里还冒火花。“我当时吓坏了,就去叫人,回来看到小兵就躺在了地上。”
  “给孩子看病已经花了5万多元,这些钱多是给亲戚朋友借的,大夫说还需要十六七万元治疗费。”闫先生说,事发后,他曾多次找学校、供电所、乡政府和供水站索赔,但因变压器的财产权和管理权不明确一直没落实。
记者多方采访
难找到责任方

  27日下午,记者在沈集小学门口等候多时,但学校领导一直不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鱼台县供电公司李阁供电所,据该站一程姓负责人介绍,这个变压器是2006年为自来水供水安装的。当时建好后,李阁变电站人员还去现场验收。变压器位于空地上,距地面2.9米高,也有警示标志。验收合格后变电站只负责供电和收费,所有权和管理权不归他们。2007年,沈集小学改建,将变压器圈在了院墙内,正好位于学校墙头上。事后,他曾劝阻过,但无人理会。该负责人还介绍,负责该处供水的是鱼台县自来水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名叫刘涛,他负责该变压器的管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刘涛。刘涛表示,该变压器的资产所有人归乡政府,他只有经营权。记者来到乡政府,办公室一位黄姓副主任说:“领导都在县里开会,我对此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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