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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安全隐患,举报! |
诸城设学校安全隐患举报奖,最高奖励300元 | |
- 2012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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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7日讯(记者 秦国玲)27日,记者从诸城市教育局获悉,为强化安全教育,该市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学校按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100—300元不等的奖励。 诸城市将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定期组织演练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以此方式力促学校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该制度对举报范围、举报形式、受理程序、奖励标准、奖励兑付等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严密的工作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安全保卫科受理各类举报,教育局进行监督。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学校按照事故隐患或者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人100—300元不等的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等次的评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并按时颁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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