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春捂秋冻”是我国传统医学总结出来的养生之道,具有一定的科学道理。 春“捂”必须根据天气而定。一般来说,春季早晚较冷,可适当“捂”,晴朗的中午气温在10℃以上,便可适当减衣。一般认为日夜温差大于8℃是“捂”的信号,日最高气温连续多日在15℃以上时就不用“捂”了。对于体弱者,气温回升后要适当再“捂”1至2天,然后视天气情况减衣服。 另外,“春捂”,也应包括居室和被窝。一般来说,早春居室温度最好保持在20摄氏度左右,依照本市近期天气情况,室内可以适当使用电取暖设备,并配合使用加湿器,被子也要适当厚一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