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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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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2月28日讯(记者 李兆辉 通讯员 孙凤春 张昕) 刘先生花100块钱买了10张水卡,卡没用完,送水站关了门。因找不到经营户,消协也没法处理。 泰城刘先生花了100元,在社区水站买了10张某品牌桶装水的水票。春节前他用了3张,再打电话订水时,却被告知不能再送了。刘先生纳闷,水票是刚买的,上面也没标明有效时间,怎么就不能用了?一打听,原来水站换了老板,品牌也更换了。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原来的水站经营户已在春节前办理了注销登记。现在的店铺是一家茶叶店,兼营送水业务。茶叶店和原来的水站没有任何关系。由于无法找到当事人,消协无法受理刘先生的投诉。 泰山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来,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有的反映买的卡无法使用;有的反映发卡商家卷款逃跑等情况。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代币(卡)卷消费时一定要注意考察业户的经营资质和社会信誉,注意保存好发票等证据,仔细查看相关的服务协议条款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谨防消费欺诈。 为给市民提供一个维权的平台,本报联合泰安市工商局、泰安市消协启动“天天3·15”栏目。如果您在购买商品,享受服务时遭遇维权困境,您可拨打本报热线6982110、18653881097或登录齐鲁晚报·今日泰山微博(http://weibo.com/u/2442891433)反映情况,本报将竭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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