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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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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2月29日讯(记者 刘红杰) 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发放的巾帼创业贷款实现“零代偿”。 据介绍,为更好地支持山东省妇女自主创业和再就业,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省财政厅联合省妇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同启动了“担保贴息贷款助推巾帼创业行动”,共同签署担保贴息贷款助推巾帼创业行动合作框架协议,并专门设立了省级巾帼创业专项资金,对妇女创办且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小企业给予示范性奖励。 2011年,我省为7000多名妇女发放贷款3.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倍多,带动了3万多妇女再就业。据了解,目前发放的巾帼创业贷款已全部按期足额归还,还贷率达100%,实现了“零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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