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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不能三月来四月走,委员建议:
设雷锋节雷锋月和雷锋奖
  • 2012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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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陈军
  本报北京3月4日讯 3月5日是学习雷锋日。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红河州政协副主席陈军提出提案:将每年3月5日定为“雷锋节”。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主席石彪,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石玉珍,联合提出设立“雷锋月”和“雷锋奖”。
  陈军首先声明,提这个提案绝不是跟风,而是在发生了“小悦悦事件”等公共事件之后,他反复思量得出的想法。“‘小悦悦事件’使我们每个人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种对生命充满热忱的‘雷锋精神’。”陈军说。
  陈军表示,以人名创设节日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一贯做法。在中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就是为了纪念爱国诗人屈原而设。“每到端午节时,我们总会教育孩子,这一天是为了纪念屈原,追怀他那种爱国、独立的精神。”陈军说,通过设立雷锋节,可以把雷锋精神内化为我们民族文化的一种内在基因,从而更好地流传下去。
  陈军说,“‘雷锋精神’历经近50年的学习积累,已具备创设节日的丰富精神内涵和社会基础,就当前而言,创设雷锋节可以让全社会更广泛地去认同这种精神。”至于节日形式的问题,陈军认为过雷锋节的形式可以是多元的,“老百姓发自内心愿意去做的,就是能够被接受的。”
  石彪则认为,每年3月5日,全国各地处处学雷锋,处处见好人,但是,“短暂过后就归于沉寂。”
  “当雷锋离开我们50年后,用什么样的方式留住雷锋,让他所代表的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情怀温暖我们的日常生活呢?”这引起石彪和石玉珍二位委员的思考,“仅仅在一天时间内学雷锋,是否太短?”他们想到的是,让学雷锋不再仅是固定时间节点的活动,最好把时间拉长。
  “我们就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学雷锋日扩展到学雷锋月。”两位委员建议,“通过长达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把雷锋精神融入群众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让雷锋精神深入持久地弘扬下去。”
  同时,石彪委员建议,参照茅盾文学奖等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行业最高奖项,设立“雷锋奖”。
  “每年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将奖项颁给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公民标杆。”他认为这样就可以将雷锋奖固化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最高荣誉奖项,让雷锋精神融入群众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
  “希望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法规,细化保障办法,为全社会学雷锋保驾护航。”石彪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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