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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堵车客车绕行罚千元
交通局:必须按营运路线行驶;车主质疑:明知堵车也只能干等?
  •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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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因为高速公路前方发生车祸堵车,一辆由济南驶向济宁的客车,在泰安市宁阳县磁窑收费站下高速,却被交通部门罚款1000元。
  3月5日,济南长途客运中心车主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车辆行驶至泰安市宁阳县境内时遭遇“不合理”罚款。王女士说,她跑济南至济宁客运线路,2日上午从济南发车,经京福高速公路驶往济宁。客车开到宁阳段时,前方同行打回电话,称前面出了交通事故,许多大货车堵在路上,建议王女士下高速改绕国道。王女士在征得乘客同意后,从磁窑收费站下了高速,准备绕行104国道借道曲阜。
  王女士说,车刚下高速,在收费站出口附近,被当地交通部门工作人员拦下,以车辆未按营运路线行驶为由,要罚款1000元。王女士等人认为罚款不合理,与工作人员交涉。车上乘客也下车帮司机说理,向执法人员解释司机是为了节约乘客时间,才绕道行驶。而司机也保证,不在绕道过程中上下乘客,但执法人员仍旧按照规定罚了款。回济南后,王女士与其他车主交流,得知有相似遭遇的不止她一人,其他车主也曾遇到过雨雪封高速路,客车绕行被罚款的情况。
  宁阳县交通局治超办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的情况,属于未按营运证规定路线行驶,涉嫌非法营运,影响了其他路线客车的运营,按照相关规定需处罚。对于遭遇雨雪车祸等不可抗因素,导致高速路堵车,客车是否可以不按运营线路行驶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按照营运证规定行驶。
  得知交通部门的解释后,王女士承认自己未按营运证副本规定的京福高速路线路行驶,也接受罚款的合法性。但包括王女士在内的几位车主认为,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违规绕行,交通部门也应当理解,希望交通部门在执法方面更加人性化。乘客也认为,管理更应当讲究人性化,明知道路无法通行,难道就应该死守那看似严格的“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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