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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百所民校年检正式启动
未年检民校三个月内须补检,否则视为自动停办
  • 2012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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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3月5日讯(记者 刘洁) 自3月5日起,威海全市民办教育机构正式启动年检自查。据了解,此次年检涉及全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计上百所。自查结束后,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将组织对所辖区内各类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并形成年报表报与威海市教育局。随后,年检结果还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次年检范围主要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已换发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学历教育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各函授站(点)、远程教育学习中心、2010年年检整改的民办教育机构。同时,自今年起威海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与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合并进行,由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年检通知,按管理权限,由市及各市区教育部门、民政部门组织人员统一开展年检工作。 
  此次民校年检主要内容包括:2010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整改情况;办学资金承诺监管工作、财务管理及年度收支情况;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配置情况;广告宣传及招生情况;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及消防、卫生的审验情况等。 
  威海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孙科长介绍,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共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民办教育机构评优评先、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年检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允许继续办学;对基本合格的,由市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出具限期整改书面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理,对经整改复检合格者出具合格通知;对不合格和经整改复检仍不合格者,由市区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出具“年检不合格”意见,给予限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单位法人登记的处理。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民办教育机构,须在3个月之内办理补检手续,否则视为自行停办,令其停止招生,办理注销手续。
□相关链接
  本报威海3月5日讯(记者 刘洁) 威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历年来,威海市都十分重视民办教育机构的自查、审查等工作,审查过程公开、公正、公平,认真严谨,审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为广大市民选择民办学校提供相关依据。
  据了解,近年来在威海民办学校的年审中,经常有一些学校因年审不合格或经整改复检仍不合格,而被做出责令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单位法人登记等相关处理。尤其是2007年6月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财务制度、会计资质、会计资料、财产管理、监督稽核等进行审计。最终,在120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中,不合格的共有20所,除3所被限期整改外,其余17所全部被取消办学资格(17所学校名单本报曾进行公布)。
  针对今年民校年检,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民政局将综合各市区年检情况,形成威海市民办教育机构2011年年检报告书,由媒体和威海教育网向社会公告,高校函授站(点)、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年检结果将上报省教育厅。
年检不合格,17所民校曾吃“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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