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 |
担保人拘留所门口急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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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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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6日讯(通讯员 孙家辉 陈绍信 记者 王超) 一边是拘留所大门,一边是与申请人和解,张某最终选择和解。近日,广饶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缴纳了案款,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08年,李某向王某借款20000元,由张某作担保,到期后李某拒绝还款,王某遂将李某、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和张某都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案人员查明李某和张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又了解到张某已工作。2月28日上午,承办法官要求张某履行判决,但张某不同意。承办法官遂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张某方才急忙联系家人筹集案款。日前,张某的家属已将案款交到法院,法院解除了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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