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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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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7号讯(记者 王衍 通讯员 徐晓) 预存话费赠手机,成为重要的促销手段。齐河县的季先生就通过这种方式,购买了一部3G手机,在出现故障反复修理不好的情况下,季先生提出更换,商家却以手机是赠送为由予以拒绝。 2012年春节期间,齐河县的季先生在县城阳光乐数码店,通过缴纳1180元话费,获赠了一部3G手机。使用不到两个月,就出现短信无故丢失的故障。拿回数码店维修两次,仍未解决问题。季先生要求更换,商家以手机是赠送为由,只能修不能换。季先生随即投诉到齐河县消保委。 工作人员指出,经销商应按法律规定履行三包责任。经调解,销售商免费为季先生更换了一部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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