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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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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7日讯(通讯员 梁佳 李群 记者 赵壁) 费县男青年何某到青岛后,在网吧混迹月余后身无分文,心生歹念想持刀抢劫单身女性。不料他下手抢劫的站街女,竟然是男扮女装。 2011年4月,20岁出头的何某从老家费县来到青岛,平日里游手好闲,沉迷网络,一直寄宿在网吧里。5月7日凌晨,已经饿了一天的何某从网吧出来后,发现身上除了一把单刃水果刀之外,没有一分钱。何某打起了歪主意,想拿刀去抢劫单身女性。 很快何某便盯上一个大约30多岁的站街女,两人谈好价钱后便来到女子的住处。进门后,何某趁女子转身之际,迅速拿出水果刀顶在女子脖子上,威胁她把钱拿出来。女子十分害怕,从裤兜里拿出500元钱放在窗台上,并哀求何某不要伤害她。 何某得手后怕女子报警,便想把她绑起来,谁知女子突然伸手抓住了刀,对他说“我是个男的。”何某这才知道被抢的站街女是男人假扮的。眼见刀子被夺走,何某连鞋也顾不得穿就从屋里跑出去,被害人一直在后面追赶,并且大呼“抓抢劫的!”最终在过路市民的协助下,何某被制服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近日,四方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的罪名,依法向法院对何某提起公诉。面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年轻的何某当场流下悔恨的泪水。法院最终判决何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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