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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
  • 2012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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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浩荡两千年》 ◆作者:吴晓波 ◆出版:中信出版社
◆书名:《浩荡两千年》 ◆作者:吴晓波 ◆出版:中信出版社
  提要:
  1653年,大清顺治十年,刚刚坐稳紫禁城不久的清朝廷接到了一份来自广州的奏折,内称,有一个叫荷兰的国家近日派船停泊在虎门港,并向市舶司提出要与我国进行通商贸易。
  从顺治年间的那次荷兰通商事件可以读出,帝国对国际通商一直持非常保守而高高在上的姿态,视天下各国为自己的藩属,不仅不承认平等的“贸易”,而且连“朝贡”也只能八年一次。对于这样的态度,西方各国在很长时间里委曲求全,无可奈何,而到了200年后,随着局势陡转,西方国家终而枪炮相向,凌厉报复。
  清廷之所以对国际贸易如此苛刻谨慎,除了“大国情结”之外,还与开国初期的海禁政策有关。为了防御郑成功集团对大陆的攻击,清廷在1661年、1662年和1664年先后三次颁布“迁界禁海令”,强迫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居民皆内迁数十里,凡界外的村庄、田宅、船只,一律烧毁,规定“片板不许下水,粒米不许越疆”,使界外变成无人区。三次内迁造成东南沿海的工商经济遭到重大破坏,数百万难民流离失所。
  与“朝贡贸易”的市舶制度不同,海关制度建立之后,政府将对外贸易的管理与经营活动完全分离开来,从而催生出一种迥异以往的外贸模式和一个全新的商人阶层。根据历代的市舶制度,各国以朝贡的方式与中国展开贸易,贡使将贡物献给中国皇帝,同行的商人则将更多的货物交与市舶司,在特定的馆地临时招商叫卖,并无专设的买卖机构。海关设立之后,外商被允许在中国境内的四大海关自建商馆,自主买卖。
  一位叫斯当东的英国人曾描述了夷馆区的景象:作为一个海港和边境重镇的广州,显然有很多华洋杂处的特色。欧洲各国在城外江边建立了一排他们的洋行。华丽的西式建筑上面悬挂着各国国旗,同对面中国建筑相映,增添了许多特殊风趣。货船到港的时候,这一带外国人熙熙攘攘,各穿着不同服装,操着不同语言,表面上使人看不出这块地方究竟是属于哪个国家的。
  清政府对夷馆商人进行了严格的行动管制,他们未经批准不能进入广州城,也不得擅自离开夷馆四处活动。当外商被严格管制并“圈养”起来之后,政府便以发放牌照的方式,允许获得资质的中国商人与之展开交易。就在粤海关开设的第二年,1685年4月,广东发布《分别住行货税》文告,规定国内贸易作为“住”税,赴税课司纳税;对外贸易作为“行”税,赴海关纳税。同时设立“金丝行”和“洋货行”,分别办理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业务。这便是行商的起源。那些被特许从事洋货贸易的商人史称“十三行商人”。
  “十三行”这个称谓的由来,有多种说法。有人认为第一批获得特许资质的商人共有十三家,因此得名。也有人认为是广东经营商业的三十六行中有十三个与外贸有关。还有人则认为,这是明代沿用下来的俗称,据《粤海关志》载,开设海关的时候,每年远航而来的外国船只仅仅二十来艘,到了之后,中方以肉酒款待,然后派牙人居中交易,沿用明代的习俗,称之为“十三行”。
  无论如何,十三行商人的出现是外贸制度变革的产物。十三行商人似乎在对抗中渐渐占到了上风。在公行成立的8年之后,1728年(雍正六年),政府依照扬州盐商的“首总”模式,制订了商总制度。所谓“商总”者,由十三行商人共同举荐,经粤海关监督批准,负责统领各行商对外贸易,评定货价,解决纠纷。
  公行、商总制度的形成,让十三行商人日渐成为一个组织严密、行为划一的垄断型商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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