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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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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忠杰 记者 苗华茂) 12日,烟台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警示公告,烟台个别旅行社近期在进行出游线路宣传招徕时,经常会打出低价团费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顾客,同时拒绝特定群体游客报名参团或向其加收费用后才允许参团。如果市民在报名参团时遇到类似情况,可向旅游质监所投诉。 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游客如果参加了这样的旅游团队,可能会遭遇以下情况,旅行社、导游人员擅自增加行程外购物、自费项目,欺骗或强迫旅游者消费;推荐所谓的“传统老店”、“保真店”等购物场所,并以“导游、旅行社可为该店产品担保”、“假一罚十”等谎言诱导游客在其指定的购物店消费;销售质次价高的各样商品等;向游客提供低质的服务。 旅游质监所提醒拟出游的市民:不要盲目以价格作为选择线路的唯一标准,要警惕“零负团费”、“低价团”的宣传招徕等。 烟台市消协: 女性购买化妆品需注意四点 本报3月12日讯(通讯员 姜黎明 记者 秦雪丽)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妆品深受女性消费者的青睐,可因购买化妆品不当而造成皮肤受损害的事例也同时存在。为此,烟台市消协提醒女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要注意四点。 首先,女性消费者应了解自身的体质和皮肤特性,在选购化妆品时要从自身出发,不要轻信各类广告宣传的诱惑。另外,在选购和使用化妆品前要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咨询专业服务人员具体使用方法,也可以进行相应的皮肤敏感试验,以确保化妆品使用的针对性。 另外,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和相关说明。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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