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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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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杨阳 朱振菊) 只因没钱见网友,连续持刀抢劫两家宾馆前台。日前,济南市槐荫区法院依法判决一男子犯抢劫罪。 2011年9月份五天时间里,一男子先后来到槐荫区两家宾馆前台,利用半夜凌晨时分实施持刀抢劫,共抢走现金7000余元。 当地派出所通过现场监控录像,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田健(化名)抓获。经警方审查,其抢劫竟是因为沉迷网络游戏而手头拮据。 作案之前,田健从网上结识了名为“粉红妹妹”的网友,约定见面时间后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没有足够的钱。为了不在网友跟前丢面子,于是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日前,槐荫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田健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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