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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企业因超标被整改
  •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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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张瑗) 近日,2012年第一批省级食品监督检验(肉制品监督检验)工作已结束,本次抽查的德州市肉制品生产企业96家,涉及扒鸡、火腿、香肠、烤肠、五香牛肉、五香驴肉、鸡爪、鸡腿等12种产品,实物合格率97.9%,2家企业生产的鸡腿和鸡爪2个产品亚硝酸盐超标,已责令限期整改。
  据了解,本次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苯甲酸、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苋菜红、致病菌等23项。
  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购买肉制品时,一看包装要密封,无破损。不要购买散装肉制品,这些产品容易受到污染,质量无保证。二看产品外观颜色应自然适中,不要购买颜色太过鲜艳的产品。三识标签,选购加贴"QS"标志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应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产品。四是注意储存温度要求。尤其是夏季高温季节更应注意。这类产品最好到大商场、大超市去购买,因为这些场所有正规的商品进货渠道,产品周转快,冷藏的硬件设施齐全。五是熟肉制品一次购买量不宜过多。已开封的肉制品一定要密封,最好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尽快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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