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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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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化玉军) 9日,记者来到了莒县夏庄镇工商所,据所长任恒刚介绍,夏庄镇的商店之所以难以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还是在制度上严格把关进货渠道。 任所长所提到的制度,就是在2007年山东省开始实行的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这四项制度包括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 据任所长介绍,一户多档制度,就是工商部门指导食品经营户,对不同的食品供应商分别建立档案。“供货商到商店送货的时候,需要拿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证等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商店才能进他的货,否则不能进货。”他说,还有店主要按时间段留存每次供货的合法有效证明,主要指进货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的进货单据,并且以每个供货商为建档单位。 “我们会免费提供给商店登记本和档案盒,让他们来登记和存档。”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在对商店进行检查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供货商在商店留下的各种证明复印件,和他们在登记的台帐,一对一地进行检查。”任所长说,这样的话,即使假冒伪劣产品,也很容易被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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