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货商实名登记有资格证才进货
  •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相关链接
  本报3月13日讯(记者 化玉军) 9日,记者来到了莒县夏庄镇工商所,据所长任恒刚介绍,夏庄镇的商店之所以难以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还是在制度上严格把关进货渠道。
  任所长所提到的制度,就是在2007年山东省开始实行的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这四项制度包括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
  据任所长介绍,一户多档制度,就是工商部门指导食品经营户,对不同的食品供应商分别建立档案。“供货商到商店送货的时候,需要拿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证等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商店才能进他的货,否则不能进货。”他说,还有店主要按时间段留存每次供货的合法有效证明,主要指进货正式发票或其他有效的进货单据,并且以每个供货商为建档单位。
  “我们会免费提供给商店登记本和档案盒,让他们来登记和存档。”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在对商店进行检查的时候,可以直接拿着供货商在商店留下的各种证明复印件,和他们在登记的台帐,一对一地进行检查。”任所长说,这样的话,即使假冒伪劣产品,也很容易被揪出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