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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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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3月13日讯(记者 侯海燕) 凡无偿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市民可以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或“无偿献血促进奖”,申报日期截至3月20日。 泰安市中心血站宣传科工作人员介绍,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金、银、铜奖,分别奖给自愿无偿献血8000、6000和4000毫升以上的先进个人。此前已获得过“奉献奖”金奖的献血者,在2010—2011年度继续无偿献血4次,每次献全血400毫升或机采血小板1次以上的,可申报“无偿献血促进奖”。此外,此次表彰奖项还包括“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等。 先进个人累计献血量统计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此前无偿献血累计4000毫升以上的无偿献血者(包括曾在不同地区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持献血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3月20日前到市血液中心申报有关奖项。 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的,可在原献血次数基础上累计申报上一级奖项。但同类奖项不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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