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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消防器材看好检验报告
  • 2012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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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3日讯(见习记者 王亚男 姜文洁) 13日下午,淄博市消防支队联合张店区工商分局对张店区销售的消防产品进行了清查。经检查,部分涉嫌假冒伪劣产品已被张店区工商分局暂时性封存。
  当日下午,检查人员来到柳泉路一家销售消防灯具商店,发现一款名为“奇辉应急照明灯”的产品与检验报告上提供的外形数据不符。店家拿不出与产品相符的检验报告,工商人员按照《产品质量法》将产品暂时封存。工商人员表示,商店老板可以在28日之前携带正确的检验报告到工商分局办理领回手续。在鲁中装饰材料城一楼的一家应急灯专卖店,消防人员发现一款“劳士”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与检验报告上提供的数据不符合,也对产品办理了暂时封存手续。
  据检查人员介绍,每一款消防产品都应该有一份检验报告。这个报告是由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包括申请单位的名称、产品的型号、检验类别、产品的详细信息等内容。消费者在选购消防产品时可以要求店家提供检验报告,通过检验报告上的数据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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