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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作业引发校园伤害案
网友建议家长应多进行安全教育
  •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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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燕囡 史媛媛) 东营区一小学学生薛某因为收作业与同学发生争执,导致脸部受伤,为此两方家长产生纠纷。日前,经东营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调解,这起校园伤害民事纠纷案,得以妥善解决。
  2010年12月15日,东营区某小学学生薛某,作为班级里面的学习委员在课间让同学们交作业,薛某的同班同学李某因为不愿意交作业而与薛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拿起课桌上的铅笔刀将原告薛某脸部划伤。事情发生后,薛某家长与李某家长以及校方多次进行协商,但是最终没有得到解决。2011年12月12日,事情发生近一年后,无奈之下,薛某将李某、李某父母以及所在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方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后,该案件承办法官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责任后,使得当事人在诉讼范围及数额上有清晰的轮廓,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详情。3月5日,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日前,被告李某赔偿原告薛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900元。
  网友“托马斯”:学生群体尤其是小学生群体,活泼好动,人身伤害往往发生在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朋友之间,因为打闹或者小矛盾最终造成人身伤害,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往往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都是过失或者过错造成的,如果人身伤害在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无论对孩子、家长还是学校来说,都很有必要。
  网友“雪融”:学校和家长平时要多进行安全教育的训练和讲解,使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保护自己的好习惯。
  网友“倔驴”: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以后,一定要及时就医治疗,不要拖延时间,以免伤害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发生伤害后,尽量和平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避免在孩子内心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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