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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误区莫进
  •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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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3·.15”宣传越来越深入人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个别消费者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识模糊,在维权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误区。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要积极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保持理性冷静的维权心态,实事求是依法维权。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案例:牛先生是一家工厂的老板,随着工厂规模的不断扩大,牛先生决定添置几台生产用的机器,为节省经费,牛先生向南方某小厂家抛出了订单。后来发现机器存在问题,他便多次与对方联系要求退货,但均遭拒绝,牛先生只好向消协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不属于消协受理范围。
  消协提醒:《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因此,那些为了生产经营而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不属于《消法》所受理范围内的。
误区二:所有商品都可投诉
  案例:2011年11月份,王先生向东明县消协投诉称,他于2011年2月份购买的摩托车后减震器杆断裂,找商家保修,遭到商家拒绝。消协工作人员查看摩托车的保修卡发现,摩托车的保修期限有行驶公里的限制。因王先生的行驶公里数已远远超过规定,因此只能付费维修。
  消协提醒:两种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而摩托车不仅规定了“三包”的时间期限,还规定了行驶里程数,消费者应注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案例:今年1月,刘先生以2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名牌腰带,使用时才发现,这条腰带是假冒伪劣产品。刘先生向消协投诉,要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的规定赔偿损失,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消协提醒:根据《消法》规定,非食品类商品一赔五或一赔十等赔偿要求是没有充足法律依据的。此外,对于食品类情况,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商家“假一赔十”。
误区四:凡与消费“有关”都可投诉
  案例:去年10月,东明某中学的学生林某,在某商店门口不慎将放在衣服口袋的手机遗失,且不清楚是被偷走还是掉了。事后,林某向消协投诉,被告知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消协提醒:消费者丢失物品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五: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案例:小冯看上了一件连衣裙,很是喜欢,试了好几遍并没购买。导购小姐笑她:“小腿那么粗,还想穿裙子……”小冯觉得丢面子,与导购小姐争吵起来,并向消协投诉。经过调解,导购小姐愿意向小冯道歉。可是小冯却要导购小姐赔偿自己500元精神损失费。
  消协提醒:《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要求不应“过分”。
误区六:索赔漫天要价
  案例:黄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四袋某品牌混沌,其中一袋变质,便向商场索赔2000元。另有一位消费者在啤酒里发现了浑浊物,曾向饭店索赔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消协提醒:日常消费投诉中,大多是因产品质量、数量等出现问题,一般不存在人为恶意的主观意识,因此通常的解决方式为退货、返还重做、赔礼道歉等,而精神损失赔偿之类的则要有特定的条件。此外,如果要索赔误工费等,消费者也应提供确切的证据,不能信口开河。
误区七:异地消费回家投诉
  案例:消费者孙女士在外地旅游时购买某品牌化妆品一瓶,后发现涉嫌假冒伪劣,在与经营者协商未果后,因担心当地消协偏袒,选择返回东明县消协投诉。
  消协提醒:不少消费者在异地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因为赶时间,或因为对外地维权部门不信任,往往会在返程之后再投诉,但此类消费投诉一般应由被投诉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维权部门受理调解。
误区八:无证据投诉,造成“无头案”
  案例:一消费者在集贸市场购买了海鲜,在食用中感觉有问题,但没有保存证据,而是全部食用后才到消协投诉。
  消协提醒:不少消费者在维权时,不注意索要票据和保存相关证据,致使一些投诉成了“无头案”。而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到一些无证照经营店消费,等到消费者发现有问题时,商家已经关门走人了。
误区九:所有纠纷消协都要受理
  案例:家住东明菜园集镇的李老汉,来到东明县消协投诉,称本村经营化肥生意的刘某欠他5000块钱,讨要了几次,刘某都没给,请消协给主公道。
  消协提醒:根据《消法》规定,有9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1.经营者之间购销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质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导致商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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