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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说法:
C证不得超过3830元
  • 2012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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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孟艳) 14日,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物价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近期,天气转暖,学车的人多了,不少驾校也悄然提价,有驾校学车费超出物价局定价最高标准3830元的20%。 
  记者采访岛城多家驾校,不少驾校的学车报名费都悄然涨价,涨价额度在200元—300元不等,如今学小型车的报名费大多在4000元左右。青岛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名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青岛市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1年3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的通知》,实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上浮不得超过20%的规定,以小型汽车驾驶员培训为例,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费基准价格为每人每期2600元,允许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120元,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还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考试费700元和驾驶证工本费10元,也就是最高不得超过3830元。 
  另外,学员中途退学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用后,办理退费手续。已完成培训内容、培训学时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学员,自愿再次参加同一培训机构培训的,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收费标准的50%。国家规定的培训教材按定价收取。而学员在惜福镇驾驶员电子路考场训练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使用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车每小时180元,大型车每车每小时220元,此费用不能强制收取,也不能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市物价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市民发现培训机构违反价格政策的,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市物价局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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