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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独占儿子赔偿金获刑一年
法院判儿媳、孙女有份
  • 2012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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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记者 李宝然 通讯员 崔荣涛) 儿子在外务工死亡,父亲想独占儿子死亡后的赔偿款,被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后又拒不履行法院的民事判决。2月10日,莒县法院依法判决宋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10月20日,宋某之子宋某某在建筑工地因事故死亡,同年11月26日,宋某从工程承包方领取了赔偿款共35万元。
  之后,宋某想要抚养孙女宋小娟(化名),但是遭到儿媳妇梁某的拒绝。据了解,宋某在领取了赔偿金后,认为儿子的命钱,只能给孙女花,不愿意给儿媳妇,因此和儿媳妇商量着他养孙女。可是,儿媳妇梁某不同意,因此他就不愿意将钱分给她,想要自己保管。
  2011年2月21日,梁某及宋小娟无奈只得将宋某告上了莒县法院,要求宋某支付其两人应得的赔偿款。
  2011年5月26日,莒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宋某应给付梁某及宋小娟赔偿款共174389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却未履行。于是,2011年7月1日,梁某及宋小娟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法院多次传唤,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
  据了解,2011年2月9日,宋某将赔偿款以自己的名义存入某信用社,因与儿媳商量抚养孙女未成,他就不想将钱给儿媳,但怕被法院查封,于2月11日提取20万元,15日提取了15万元。
  2011年9月13日,莒县法院以宋某不执行法院和拒不报告财产为由依法对宋某拘留十五日。9月28日,宋某还是不执行,于是又拘留了十五日。之后,宋某仍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
  今年2月10日,莒县法院判决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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